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就《丰宁满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组织听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路199号)
二、听证会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三、报名要求:
1、持证零售户代表应当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拟申请人代表为目前正在申请或计划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应当是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四、报名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报名表。
五、会议名额:我局将在报名人员中随机确定持证零售户代表4名、拟申请人代表4名、消费者代表4名、旁听人员2名参加听证会。
六、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路199号)。
七、联系电话:8081461。
丰宁满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3月19日